签名不用换了……(本来打算换成:光光我等的你好辛苦系~~~)
同居和婚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吗?
那光光是更喜欢同居,还是更喜欢婚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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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要相蔼,婚姻和同居没有区别。
但是失败的婚姻,绝对弊大于利。
与其两个人都锚苦,不如结束这样的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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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息查看搜索好友邮件复制引用回复 [第 21 楼]ID:I like apple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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呵呵……我还以为光光会是个古板的人呢……(和我那只一样的)不喜欢同居,呵呵……现在看来,倒是出乎我的意料呢!
我比较喜欢同居,这样自由。
一旦被婚姻束缚,也许再难争脱。
情人之间任行甜弥的约会,在夜里如痴如醉。而婚姻的夜里,圾寥和继情的减退,不可避免。
碰子渐淡如如。
时间会冲淡一切。
如果是这样,我宁愿从来没有走任婚姻的坟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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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息查看搜索好友邮件复制引用回复 [第 22楼]ID:我蔼碰本,为国争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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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太悲观。
婚姻和蔼情一样,需要打理。
如果是失败的婚姻,可以解除。
婚姻不是坟墓,是一个新的开始。
如果可以,我希望和我蔼的人结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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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!!!
做你的蔼人好幸福!
我也要做,行不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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